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馬來西亞SIRIM關(guān)于適配器聲明函的要求

2021年2月16日,馬來西亞認證管理機構(gòu)SIRIM宣布對不與通信及多媒體產(chǎn)品一起銷售的適配器實施聲明函要求。

 

該聲明函要求的要點如下:

 

1、主  題:

提交型式認證申請時上傳委托人聲明函的新要求。

2、適用范圍:

不與通訊、多媒體產(chǎn)品配套銷售的適配器。

3、申報書內(nèi)容:

標  題:

不與待認證的通信及多媒體產(chǎn)品一起銷售的適配器聲明

 

必要信息:

(1) 不帶適配器銷售產(chǎn)品本身的型號、名稱、品牌;

(2) 上述產(chǎn)品兼容適配器的型號名稱;

(3) 證書持有人有義務(wù)從能源委員會(Suruhanjaya Tenaga)獲得批準證書(CoA),并在適配器上貼上SIRIM ST標簽。

4、生效日期:

2021年3月1日
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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