歐盟RoHS指令附錄IV新增豁免條款
2023年7月11日,歐盟委員會發(fā)布指令(EU) 2023/1437,在歐盟RoHS指令(2011/65/EU)附錄IV中新增第49項關于汞的豁免條款,該指令將在公布后的第20天生效,條款內容具體如下:
條款 |
豁免內容 |
范圍與有效期 |
49 |
用于溫度超過300℃及壓力超過1000 bar的毛細管流變儀的溶體壓力傳感器中的汞 |
適用于第9類產品(監(jiān)視和控制設備),2025年12月31日到期 |
該豁免條款相關背景:
此前,歐盟委員會就收到了關于“毛細管流變儀中使用的壓力傳感器中汞”的豁免申請,經評估后,該申請符合歐盟RoHS指令2011/65/EU豁免相關條件,故此次決定在指令的附錄IV中增加該條款。
關于RoHS指令豁免條款:
豁免條款到期前,企業(yè)或行業(yè)組織可向歐盟委員會申請延長豁免有效期(提前18個月),歐盟委員會將對收到的延期申請進行評估,并決定是否對豁免條款進行延期或修訂。
關于RoHS指令豁免條款的有效期:
若無相關方提出延期申請,則該條款到期自動失效;有企業(yè)或行業(yè)組織提出延期申請,在官方評估期內該條款仍然有效;
- 若批準延期,則官方會給出新的有效期;
- 若豁免條款延期申請被駁回或豁免條款被撤銷,該條款將自決定之日起12至18個月失效。
沃特建議:
企業(yè)應隨時關注RoHS指令的最新信息,提前做好風險物料的排查以及測試方法的切換,確保產品符合最新的要求。